一、通过国库办理支付须提供的信息
(一)对校外单位
1.收款人(即收款单位)。
2.收款人账号。
3.收款人开户行名称。
4.收款人开户行行号。
5.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指本单位职工,便于有问题时联系)。
(二)对校内人员
1.卡(折)持有人须是本校教职工、在校学生。
2.填写正确的收款人姓名、收款人帐号、卡(折)开户行。
以上信息请用正楷书写或打印,以免错误;同时,还需作为原始凭据长期存档。
二、办理各类人员经费须提供的信息
(一)按相关规定签批的领款单。
(二)纸质发放明细表。
(三)发放明细表的EXCEL电子文档。
(四)相关批文。
三、制作发放明细表应注意的事项
(一)基本字段为:姓名、身份证号、农行卡(折)号(国库账户绑定的银行)、税前金额、税后金额。学生信息须注明专业、班级。
(二)纸质发放明细表每页须由制表人、审核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一般不可将多人的款项打到一人银行卡上;因特殊原因需将多人款项打到某经办人银行卡的,则姓名栏需填写持卡人姓名,同时须注明原因及该款项所有人的姓名。
(四)在财务处办理完国库支付手续后,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账。若发现资金未到账等情况,请及时与财会人员联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