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需开展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经与省教育厅沟通,我校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的时间延至2019年4月4日,请涉及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的部门(详见附表5)按照文件要求于2019年4月4日下班前提交《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到财务处综合管理科,电子版发至:530750037@qq.com,联系人:周松,电话:87587795。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
2、附件1-3表;
3、附件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5、附件5: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财务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