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教职工:
接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武汉市洪山分局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的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或存在两处以上收入(即“同城多处收入”)的纳税人,须尽快办理个税申报。现将收入申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通过税务官网实名认证
未注册用户可以通过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https://www.ehbds.gov.cn),点击首页“自然人注册”模块,按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可选择使用支付宝实名认证或银联认证注册。
已注册用户可通过点击首页“个人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首页的“忘记密码”找回。
二、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和申报
关注“湖北地税”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办税服务”栏目中选择“12万个税申报”。
三、有关说明
1、目前只允许在“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网站已实名注册的用户通过用户名或身份证号码登录。
2、“湖北地税”中的“办税服务”中已列明了各教职工年度收入数据无须到校财务处查询、核对。
3、需要申报的教职工名单已电话通知各单位(部门)。
4、校财务处咨询电话: 15872388889,王老师
附件:流程说明
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