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要求,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20]4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鄂教财办函[2020]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和整改工作。现结合实际,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查整改范围
各相关单位(部门)2020年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二、摸查整改内容
1.违规收取择校费问题。是否存在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问题,是否存在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等情况,是否设立“小金库”。
2.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问题。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摊派收取网络维护费、饮水费、补课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借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问题,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问题,是否存在获取代收费差价问题,是否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平板电脑、学习机等教辅软硬件或资料、报刊问题。
3.违规上调学费、住宿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上调学费、住宿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公示或高于公示标准收取费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向企业缴纳技能培训费等问题,是否存在以企业名义收取实习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将生活服务性收费与学费、住宿费等捆绑收取问题。
4.违规克扣伙食费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营养膳食补助问题,是否存在强制学生交纳伙食费问题,是否存在学校伙食价高量少质差问题,是否存在伙食费违规涨价问题。
5.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收费问题。是否存在学费、住宿费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取问题,是否存在春季学期住宿费尚未退还到位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周末等赶学习进度开展有偿补课问题,是否存在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1.部署安排(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学校成立由分管财务校领导担任组长,财务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面部署摸查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明确政策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摸查整改工作。
2.摸查整改(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摸查违规问题,不漏项、不瞒报;根据摸查情况对违规收费进行整改、清退,并将清退结果报财务处(现金要有收款人签字,转账要有相关转账信息)。
3.认真总结(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总结学生收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
4.及时报送(2020年12月11日前)。
请于12月11日前将《教育乱收费摸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到财务处综合科(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可发扫描件),电子版传至邮箱:181803069@qq.com,联系人:王将,电话:027-87587798。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鄂教财办函[2020]2号)
2.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20]43号)
3.教育乱收费摸查整改情况表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