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鄂价费〔2016〕6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湖北省发改委通知,学校需要向社会公示《2021年度高校收费目录清单》,“对在校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范围,清单之外无收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对拟新增或需要变更的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研究、清理,并完整填写《2021年度高校收费项目备案表》(见附件);包括服务性收费,如学生洗漱用热水、学生饮用纯净水等。须列明新增或需要变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文件及文号、合同协议等。如收费项目较上一年度无变化,则报“无变化”,不需要重复报送相关材料。
2.财务处汇总、分析后报学校审批,并及时做好社会公示和相关服务性工作。
3.时间安排: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需在《2021年度高校收费项目备案表》纸质版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分管校领导签批。请于2021年6月15日(周二)17:00前将《2021年度高校收费项目备案表》和涉及的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财务处综合管理科王将(电话:15872388889;Email:181803069@qq.com)。
望各相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2021年度高校收费项目备案表》的填报工作,对于没有报批和超标准的收费项目,将不能实施收费。
附件:2021年度高校收费项目备案表
财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