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校内部控制报告
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相关单位(部门)需报送:
1.相关数据表(附件4、5)及每一项表格栏目所要求的佐证材料。
请根据分工按照“填写说明”正确填写各单位(部门)应填栏目,对应的“佐证材料”栏仅需填写搜集的佐证材料文件名,并提交不小于10KB不大于5120.00KB的对应佐证材料电子版。
2.本业务领域内控工作情况表(附件6)
各类业务及归口管理部门要填写发现的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并深度挖掘本年度有力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典型案例、有效做法,突出亮点、只列干货,条目式罗列内部控制工作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意见或建议。
二、各类业务及归口管理部门
1.预算业务管理:财务处
2.收支业务管理:财务处
3.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4.资产管理:资产设备处
5.建设项目管理:基建处
6.合同管理:党办、校办
7.其他业务领域管理:
(1)党办、校办:会议纪要、分级授权、单位(部门)责任清单、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建设等;
(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视、纪检监察结果运用、风险点查找与管控;
(3)审计处: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评价、审计监督;
(4)组织部:领导干部管理相关;
(5)人事处、外事处、教师工作部:人员定期轮岗、三定方案、岗位职责等;
(6)教育技术中心: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建设;
(7)后勤服务集团:安全与质量管理、水电管理与维修、饮食服务、物业管理、交通服务、商贸。
8.其余单位(部门)按照业务及归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相关业务内控编制材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以编促建,以评促建,推动本单位(部门)内控建设;各单位(部门)对提供的数据和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加强衔接。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把关,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认真审核报送资料,共同做好编报工作。
3.健全机制。各单位(部门)内控专员专门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相关事宜,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替补并报备。各内控专员应严肃认真对待内控报告编制工作,平常做好数据、信息、材料收集工作,有义务及时、完整、准确提供编制所涉及到的各方面数据、信息、材料。
4.分析完善。各单位(部门)应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信息、材料的专题分析,深入挖掘本单位(部门)有关内控的信息及材料,积极开展内控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本单位(部门)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内控工作水平。
5.按时完成。各相关单位(部门)于4月16日17:00前将相关数据表格(附件4、5、6及对应佐证材料文件)通过OA系统工作联系函报送至财务处。
6.加强交流。各单位(部门)内控专员可在湖北开放大学内控专员交流QQ群:1101119153下载内控编报相关资料,咨询、解答、交流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的问题、经验和建议。财务处联系人:解冰雪,联系电话:87587795。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表3.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4.单位层面内控建设情况表
5.业务层面内控建设情况表
6.本业务领域内控工作情况表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5日